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第二代卫星导航系统重大专项标准化年度工作安排,现将开展北斗卫星导航领域国家标准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申报国家标准项目应以《北斗卫星导航标准体系表V1.0》为依据,满足我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建设、应用及产业发展对标准需求,具备较好的技术基础和技术成熟度,能够协调和规范北斗卫星导航领域的技术活动,为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建设、应用和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立项重点
(一)基础标准。围绕北斗卫星导航领域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技术体制等方面内容,制定术语标准和时空技术体系等标准。
(二)应用标准。一是围绕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和全球连续监测评估系统建设、评估和应用,制定数据中心建设、终端产品、接口协议和性能评估等标准。二是围绕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各行业的典型应用,制定应用平台、终端产品、测试检验等标准。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应根据标准立项重点,结合本单位业务情况,开展项目征集、遴选和申报工作。对申报的标准项目应充分地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确保标准项目更好地满足实际需求。
(二)标准项目申报材料为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项目建议书应认真填写,内容应完整、真实。
(三)本次标准申报项目为公开项目,不得涉密。
(四)申报单位请于2016年12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全国北斗卫星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如龙,许冬彦
电话:010-66360763,010-88108206
电子邮件:bdbwh@beidou.gov.cn
附件: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全国北斗卫星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