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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导航企业专利全生命周期价值评价,发挥专利优势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01

  刘亚利

  (北京空间科技信息研究所,北京,100086)

  摘  要:随着导航产业快速发展,专利得到我国导航企业的高度重视,专利申请量迅速增多。专利质量与专利转化运用、专利申请与维护费用的合理支出成为导航企业面对的新问题。专利价值评价是导航企业提升专利质量、实现专利价值的重要方法。本文重点论述了导航企业加强专利价值评价的重要性。

  关键词:专利价值评价;专利价值;专利质量

  0  引言

  随着卫星导航战略地位的提升,全球导航产业快速发展,国际合作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专利将成为关键要素。例如,北斗系统在亚太地区组网完成,周边国家陆续采用北斗系统;中美民用卫星导航系统合作,共同促进北斗和GPS全球应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区域化和未来全球化的服务,依靠导航、定位的精准度,星钟、天线、发射电子设备、星间链路、扩频测距技术、导航信号处理与生成技术、自主导航等系列关键技术突破和专利布局,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保障我国导航系统的全球化应用,彰显了我国导航星座承研单位的创新能力,降低对国外星上高精端技术和产品的依赖。我国导航企业的产品逐渐走出国门,专利必不可少,无专利保护,则无市场。

  我国导航企业面对国外的天宝、博通、高通等掌握核心技术企业的专利全球化布局与制约,专利工作得到我国导航企业的高度重视,专利申请量迅速增多。与此相关的专利质量与专利转化运用、专利申请与维护费用的合理支出成为导航企业面对的新问题。因此,加强专利全过程管理,提升专利质量、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实现专利的价值,维持具有经济效益或战略意义的专利,专利价值评价成为导航企业必要且必须的工作项目。

  1  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于导航企业专利价值评价适用性分析

  阅读相关文献,如李振亚、孟凡生、曹摇所著的《基于四要素的专利价值评估方法研究》(发表于《情报杂志》2010.08第29卷第8期),谢 萍、王秀红、卢章平所写的《企业专利价值评估方法及实证分析》(发表于《情报杂志》2015.02第34卷第2期),万小丽所著《专利价值的分类与评估思路》(发表于《知识产权》2015.06),万小丽、朱雪忠所著《专利价值的评估指标体系及模糊综合评价》(发表于《科研管理》2008年第3期)等表明,国外很早便开始了专利价值评价研究,如美国CHI Research 公司开创性地把文献计量学的方法用于专利价值的统计分析,提出了专利引证(包括前引和后引)、科学关联指数、技术生命周期、技术覆盖范围等专利价值评价指标。随后,研究人员将专利的文献概述、权利请求、专利族、专利开发背景、专利技术的公开程度及专利申请方式等纳入专利价值评价指标中,并且,将专利价值评价指标用于实际专利评价工作中,不断得以完善。

  国内专利价值评价主要专注于专利价值指标理论上的研究分析,综合学者们对专利价值评价指标的研究,专利价值评价指标通常包括技术循环时间、科学关联度、技术覆盖范围、专利权要求数量;专利综合指标有专利被引用次数、专利族大小、专利的寿命、专利的异议和专利的诉讼等。国内比较典型的研究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历时三年完成的“专利评价指标体系” 研究,从专利法律价值度、技术价值度和经济价值度三个维度,构建了一套专利评价技术的标准指标体系,对市场竞争程度较高的企业制定专利价值评估方法具有很高指导性。

  国内外专家学者、专利运营机构、企业管理者如火如荼地开展着专利价值评价相关研究,专利价值评价指标要素不断完善,但是,现有的评价指标要素直接适用于导航企业,主要有以下两点不足:

  1.现有评价指标不能直接适用于导航产业中的国防企业专利价值评价。导航产业包括空间星座、地面控制和用户终端,相应地,参与导航产业的企业涉及了国防企业和非国防企业(为剖析专利价值评价相关问题,本文将导航产业中的企业简单分为国防企业和非国防企业)。首先,国内外研究成果源于市场竞争程度较高的企业专利分析,这些评价指标要素对于尚未完全处于市场竞争环境中的国防企业专利并不能直接适用。导航产业中的国防企业专利产生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重大专项以及预先研究、前沿科技基础研究或概念性研究,专利的作用并非仅为了抢占市场、获得高额利润,更加代表了国家空间技术实力、国际竞争力、国防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技术的先进性,因此,导航产业中的国防企业专利价值评价具有独特性,指标要素的设计必须全面考虑国防企业的特殊性。其次,国防企业专利分为国防专利和普通专利,其中,国防专利具有保密性、转化运用的限制性以及权利归属和利益分配的复杂性,现有评价指标要素如评价指标中的专利被引用次数、专利族以及市场价值指标要素等不能用来评价国防专利的价值。

  2.现有的评价指标不能适用于导航企业专利全生命周期价值评价。专利全生命周期包括三个阶段,即专利申请、维护与转化运用阶段。国内外专利价值评价的研究着重于专利转化运用如专利转让、许可、投资入股、质押融资时的专利价值,针对于专利申请与维护阶段的专利价值评价研究较少,现有的评价指标要素不足以覆盖专利全生命周期三个阶段的价值评价。专利申请和专利维护阶段的价值评价决定了导航企业的专利质量、专利技术布局、申请费和维护费用的支出等方面,影响着导航企业

  发展壮大,因此,专利价值评价工作应覆盖专利全生命周期的三个阶段。

  2.  国内典型导航企业专利申请现状分析

  鉴于本文仅评述导航企业专利全生命周期价值评价的重要性,因此,专利申请情况仅简单地做申请量趋势分析。

  2.1  星座主承研单位专利申请情况

  空间星座主承研单位专利申请工作于2000年随着北斗卫星导航试验系统的初步建成同时开展,目前,空间星座相关专利300余项。空间星座专利申请从最初的随意性申请,逐步改变为有计划、有策划地申请,按照卫星的总体技术、结构与机构分系统、推进与控制分系统、热控分系统、电源分系统、综合电子分系统、自主运行分系统及有效载荷等八大技术领域构建技术体系,层层分解关键技术创新点,结合专利态势分析,预测创新成果并提出合适的保护方式,对可申请专利的创新成果,提前开展专利布局。通过立项前策划与专利分析、专利申请前的评价,空间星座储备了一批高质量专利。

  2.2  我国导航企业专利申请趋势

  本文主要统计了导航产业链中芯片、天线、板卡、地图及终端领域发展较好的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科微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凯立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赛格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至2015年度专利申请量(不包括并购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专利)。

表1 导航企业专利申请量统计表

企业名称 

年度-申请量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北斗星通

0

0

12

21

17

海格通信

0

0

16

20

29

杭州中科微

0

13

5

29

11

凯立德

3

0

15

13

9

合众思壮

1

0

0

1

0

赛格导航

44

52

17

39

46

 

表2 导航企业专利申请量统计表(续表1) 

企业名称 

年度-申请量 

总计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北斗星通

8

8

12

13

13

104

海格通信

25

29

40

43

32

205

杭州中科微

14

0

1

0

0

73

凯立德

47

29

26

29

29

200

合众思壮

20

21

5

7

5

60

赛格导航

100

89

50

30

30

517

    表1和表2显示,除了赛格导航、凯立德等少数企业,我国导航企业专利工作起步较晚(多数企业于2008年开始申请专利),且多数导航企业的专利申请仅限于中国本土(表中未体现)。与美国导航企业相比,无论是专利拥有量,还是专利布局,即市场领域和技术领域的控制力层面,我国导航企业都存在一定差距。这种差距不仅源于企业的研发能力、创新能力,还与卫星导航产业的发展直接相关。

  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积极探索适合国情的卫星导航系统,2000年初步建成北斗卫星导航试验系统,2012年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正式提供区域服务。我国北斗导航企业逐渐完成从天线到终端、从单系统到多模多频、从试验品到产品、从产品到系统解决方案等过程中的关键技术突破,涌现出以北斗星通、海格通信、中科微、合众思壮、赛格导航等为代表的一批骨干企业,并积累了一定数量的专利。

  美国早在20世纪70年代,GPS卫星关键导航有效载荷及地面控制段设备的研发 ,80年代GPS完成在轨组网验证工作,并开始星座部署 ,90年代GPS系统组网,并达到全面运行能力,为全球民用、商用和科学应用用户提供服务,21世纪GPS系统成为全球导航卫星系统的领导者,并形成庞大的GPS产业群 。在基础产品领域、终端产品领域,美国占据了全球卫星导航应用领域和终端制造业的主导地位,并产生了博通、高通、瑟福、天宝等具有强大竞争力的技术优势公司,这些公司的专利数量庞大,全球重要市场领域进行布局,控制着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如天宝导航有限公司全球专利3410,在中国导航领域的专利申请量104项,美国博通公司全球专利30182,在中国的专利申请量1040项,瑟浮公司全球专利1025项,在中国布局50件。

  我国导航企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受到国外导航企业在导航产业链上密集的专利壁垒和技术制约,若想结合北斗导航系统自身优势,突破国外技术封锁和专利障碍,我国导航企业的专利工作必须服务于企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以及市场竞争或合作,必须着力于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的技术攻关并部署高质量专利,不能盲目追求专利数量。构建专利全生命周期的价值评价指标体系,对于我国导航企业而言尤为重要。

  3  导航企业专利全生命周期价值评价重要性分析

  随着导航产业快速发展,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导航企业从最开始的只专注于产品和市场,逐渐转变为技术、产品、专利和市场并重。面对美国导航企业在核心技术领域的全球专利布局现状下,专利无论是作为我国导航企业的无形资产还是作为服务于战略目的的竞争或合作的工具,专利申请、维护和转化运用阶段的价值评价成为专利管理必要内容,对于我国导航企业具有重大意义。

  3.1  利于导航企业提升专利质量,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形成布局

  我国专利数量屡创新高,专利质量已经成为目前关注的焦点问题。兰德公司报告指出,很多的专利数据并不具有技术或经济价值,一部分的专利并不能引领创新,数量上改变并不能代表质量的变化。专利质量关涉到企业专利申请费用、企业核心竞争力、产品技术含量以及转化运用的前景。我国导航企业的专利工作必须以“高质量专利布局”为导向,拥有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强有力的专利。如被誉为我国卫星导航产品领域的开拓者的赛格公司申请的一件名为“一种交互式的行车导航和车载安防系统”的发明专利,历经诉讼程序、两次无效请求、行政诉讼程序后,该项专利维持有效,侵权人(广汽丰田)因侵犯该项专利支付200多万的赔偿,该项专利充分体现了高质量专利的价值。我国导航企业为获得高质量的专利,专利申请前必须开展专利价值评价工作,设计合理的评价指标要素,如专利授权可能性、专利被无效可能性、基础专利、改进型专利、专利保护范围、专利作用等,结合国内外专利和非专利文献检索分析,不仅确保单个专利技术的水平,还能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或产品构成专利体系,形成专利布局,提升我国导航企业竞争力。

  3.2  利于促进我国导航企业专利转化运用,实现专利社会经济效益

  专利转化运用前,开展专利价值评价,不只为专利转化运用时提供定价依据,通过专利价值评价还能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的开展,鉴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典型的融合发展的重大专项,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对于导航产业中的国防企业来说更为突出。一方面,空间星座的主要承研单位在导航卫星领域以及应用领域申请了大量专利,但是这些高精端专利技术处于一种“休眠”状态。具有高技术含量的专利技术的闲置,浪费了科技资源,未能有效实现军用技术民用化,不利于融合发展,未能充分利用国防企业先进的专利技术辐射带领其他行业发展,国防企业的技术优势和引领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加强国防企业专利价值评价工作,通过对专利的法律、技术及市场等层面的评价,能够确定专利的市场应用前景、应用领域、经济性价值,为转化运用的可行性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专利资产是国防企业的国有资产,没有经过专利价值评价,有可能发生具有高价值的专利技术贱卖或者被放弃,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或者一直维持无价值的专利的有效性,浪费资金。

  3.3  为导航企业放弃或维护专利提供依据,减少企业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我国导航企业申请专利并非都是基于市场或战略考虑,有些企业为了达到某种考核指标,或者为了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者为了报奖,或者技术人员主观认为创新性较高而申请了大量专利。专利的维护需要较高成本,如果企业中存在大量低质量或垃圾专利,这些专利的维护费用将成为企业的巨大经济负担。导航企业识别出具有价值的专利给予维护、放弃无价值的专利,必须有可靠性的依据,专利价值评价是必要方法。通过评价指标要素的选取,如技术的创新程度、对产业的贡献率、替代技术情况、后续研发的可能性、对竞争对手的制约程度、带来的市场竞争力、转化运用的限制程度等,定性定量地给出评价,优化企业的专利资产,减少企业成本支出。

  3.4  利于职务发明人奖励制度落实,激发创新热情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利授权后,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规定不少于3000元,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职务发明条例草案(送审稿)》规定:在知识产权有效期限内,单位每年从实施发明专利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每年从实施发明专利销售收入中提取不低于0.5%给予发明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对科技成果转让或许可给他人实施,奖励比例不低于净收入的50%。国家的奖励制度有利于激励创新人员的热情,但是,导航企业落实奖励制度是工作难点。例如,一台导航仪中包含了芯片、天线、基带、电路等大量专利技术,导航仪售出后,发明人的奖励额度的确定成为一大难题。专利价值评价是解决该问题的方法之一。首先申请阶段的专利价值评价,可有效控制低质量的专利出现,既避免技术人员单纯为获得授权奖金而任意申请专利,又鼓励技术人员提升技术实力,申请高质量专利;其次,专利维护阶段的评价,可淘汰过时技术、不实用的技术,确保产品的专利技术含量;最后,通过专利价值评价,明确专利技术在产品中的贡献率,按照不同贡献程度计算奖励额度,对于众多的发明人而言,是公平的做法,能够达到企业和发明人双赢。

  3.5  为北斗导航产业链整合,提升我国导航企业国际竞争力提供保障

  我国的北斗产业从“散、小、弱”的局面快速转向强强联合发展,实力较强的企业向着产业链高端及全产业链方向发展。产业的快速发展,专利既是不可逾越的壁垒,又是高价值的无形资产。在国内外竞争异常激烈的情况下,我国导航企业一方面加大研发力度,依靠自主创新获得竞争优势,一方面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技术实力。例如合众思壮,其北美分公司以1496万美元并购了加拿大上市企业Hemisphere GPS公司的非农业业务部门,转让资产包括该公司拥有的众多高精度领域的专利;又如隶属于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的四维图新有限公司收购了荷兰一家公司的技术和相应知识产权,并通过购买、专利许可等方式获得诺基亚导航方面的专利。导航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的专利购买、许可等离不开专利价值评价。基于合理有效的专利价值评价,可以剔除被收购企业过期专利、失效专利、非本领域专利,正确评估授权专利、待审专利以及本国专利和多国申请的专利价值,为我国导航产业顺利实施并购重组、降低风险提供保障。

  4  结语

  企业申请专利,服务于其战略发展,专利价值评价不能仅以经济利益为出发点,应该定性定量全面考虑专利的潜在作用。例如,北斗导航系统空间星座相关专利,更大程度体现了我国空间技术实力与竞争力、我国相关企业创新能力。导航卫星关键技术和元器件受到国外封锁,我国自主创新成果申请专利是科研成果的固化和升华,突破国外技术控制、减少对国外元器件的依赖,为提升国际竞争力做出了战略储备。处于市场竞争中的导航企业,专利申请服务于其进攻型战略或防御型战略或为建立专利联盟、制定行业标准做储备,企业专利布局或围绕核心技术体系,或有意申请迷惑性专利。

  我国导航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性质和市场定位,以企业战略为导向,结合专利作用和申请专利的目的,开展本企业的专利价值评价。导航企业专利全过程管理,即申请、维护和转化运用各阶段的专利价值评价指标要素的设计与选择,既要符合本企业的现实利益与发展,又要与市场切合,服务于企业长远发展目标,实现专利分级分类管理,优化企业专利资产,充分发挥专利优势,实现专利价值,确保企业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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