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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社论:北斗之名不应被随意盗用冒用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8-06-12

  假借北斗之名混淆视听、虚假宣传、误导公众,已经危害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产业的健康发展,急需通过立法立规,而不能止于个案的批判。

  作为国之重器,我国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人尽皆知,高科技背景令其略显神秘。而在北斗的应用推广过程中,各类蹭概念、伪北斗的项目也层出不穷。

  近日,北斗地图APP”51日上线的消息,就让众多主流媒体中招,还有多家券商分析北斗地图APP”上线事件利好导航或北斗产业,但这遭到专家辟谣。被曝光盗用北斗名义的北斗地图APP”,只是行业乱象的冰山一角。

  比如,由所谓北斗民用研究院经过一年研发的北斗七星,号称没有通信信号也能马上发送精确实时位置,其实就是正常手机加个短报文功能。一个叫范忠福的民营企业家,更是给自己加持了央企产业联盟等名头,其对外宣称将投资建设100家北斗小镇,甚至还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的座上宾。

  北斗七星”“北斗健康”“产业联盟”“北斗研究院”……各种名头满天飞,许多蹭IP式营销大行其道,让人难分真假。

  其实,北斗系统是一个导航系统,是与美国GPS、俄罗斯格洛纳斯、欧洲伽利略系统并列的,与那些手机地图等根本不是同一层面的事物。

  也正因为北斗作为基础设施的平台地位,才能在这个基础之上搭建丰富的产业链、构建良性的产业生态圈,进而带动相关产业的崛起。这注定是个长期过程,也需要各类企业(包括民营企业)的投入和深耕,最终做到水大鱼大

  但当下的问题是,很多所谓从事北斗产业的企业、资本力量,没有把精力放在基于北斗的应用研发、打造新商业模式上,而是把北斗当成拉大旗做虎皮的道具,利用公众乃至基层政府对于北斗的信任、对于自主科技的责任感,浑水摸鱼,搞恶意营销。

  目前,各种北斗产业园在全国遍地开花,名实不符的现象比比皆是;各式北斗产业开始跑马圈地,其中有些企业还故意借央企名义招摇撞骗;北斗手机只是普通手机加载了所谓关于北斗的短报文系统,直接被分析人士斥为没什么意义

  北斗作为底层型的定位基础设施,拥有很高的社会公信,名义却被各类资本通过山寨产品名、李鬼企业名及抢注北斗商标的方式进行瓜分。假借北斗之名混淆视听、虚假宣传、误导公众,已经危害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产业的健康发展,急需通过立法立规,而不能止于个案的批判。

  我国《商标法》原则性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产生误解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9条也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但这些原则性规定还是远水难救近火,有些滥用北斗之名的应用,一般也搭载了北斗的模块,很难界定为直接违法。所以,北斗之名还需要国家的特殊立法保护,一如对奥林匹克标志、口号的特殊立法保护。

  事实上,2016年,《卫星导航条例》被列入国务院当年立法工作计划。北斗系统总设计师、卫星导航条例起草工作组组长杨长风发言称,我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关系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重大领域,希望立法为北斗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从盗用北斗之名的北斗地图APP”北斗手机,到遍地开花的北斗科技园,北斗作为国之重器,其名义不应被随意盗用冒用。

编辑:周雁